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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的申请人怎样证明自己的学术文章符合标准?

很多高学历研究人员在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时,都会面对关于自身学术研究、学术文章的审核,到底什么样的学术文章才符合要求呢?其实,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这条标准的关键在于,申请人在专业期刊、主要行业或主流媒体上发表过学术文章。

如果要证明自己满足此标准,则必须首先确定您发表的文章,报告或书籍是否真正具有学术性。移民局的相关文件显示,他们会根据以下定义和标准来确定申请人的作品是否是学术文章要求。

1.在学术领域,学术文章是对独创性研究、实验或理论的阐述,由大学,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或专家撰写。通常,它会有脚注,尾注或参考书目列表,并且还可能包含图形,图标,视频和图片来解释文本中的概念;在其他领域,学术文章应由该领域的知识渊博的人撰写。 “博学”被定义为“拥有或显示出深厚的知识或学习”。博学的人包括在某个领域具有深厚知识的人。

2.在国家等级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报告,如果已通过同业互查并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这也可以用作已发表学术文章的佐证。但是,如果它只是研讨会上的一般性摘要报告,并没有引起太多评论或业界根本没有重视,那么这种所谓的“学术报告”不是合格的“学术文章”,因此也是没有证明作用 。

移民局用来审查该标准证据的方法是:

首先,检查申请的受益人是否拥有作为证据提交的学术文章的版权,无论是第一作者还是第二作者或其他作者。然后,核查发布该文章的媒体的质量,裁定它属于专业媒体还是主要行业媒体或主流媒体。最后,根据提交的专家证词,引用次数和其他证据来判断文章的学术价值。

因此,申请人在提交符合此条件的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提供的证据应表明该文章的重要性,以及他与业内同行相比,已经成为行业内的顶尖人士;

2.如果您提供业内独立专家的证词,那么重点应该是证明已发表的文章具有重要意义并被广泛引用,或者表明申请人的受益人的研究结果已被广泛采用;

3.如果文章以英语以外的其他语言发表,则应附有英文译本,表明受益人是文章的唯一作者。在大多数情况下,USCIS不需要申请人对自己学术文章的全文翻译,因为他们本身也无法通过原始翻译对其进行评估,判断其具有学术价值,并且,他们也知道这将大大增加申请人的负担;

4.申请材料应附有发表学术文章的媒体介绍,例如发行范围,发行范围,组织者,读者群体,第三方发行统计等,以证明它是主流或主流媒体。

以上就是学术型人才在申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时需要准备与注意的地方,材料证明对于美国EB-1A杰出人才的申请可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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